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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基金不得提前销售

2007-8-16 22:56:29   发布:科基会
媒体:扬子晚报  作者:付建利
  针对部分基金销售渠道为扩大业绩、采取预约的方式提前销售基金,证监会基金监管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基金的销售行为。

  据悉,A股自5月30日开始大调整之后,新基金发行的节奏明显加快。而基金近期的良好业绩表现,也导致股民纷纷转为基民,投资者认购新基金的热情空前高涨。近日,一家去年成立的基金公司发行第二只基金,由于该公司第一只基金业绩领先,第二只基金的发行受到了投资者的抢购。但据记者了解,该基金部分代销渠道此前已采取预约的方式提前销售新基金并冻结了投资者的认购款项。

  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为此正式下发通知,认为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管部门责成上述基金公司尽快制止有关代销机构的违规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恶劣影响,同时将有关处理结果和采取的措施形成书面报告上报证监会基金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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